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怠忽管理油炸油 監院糾正衛署
連鎖速食店炸油風波喧騰一時,引發消費者恐慌。
監察院調查後認為,衛生署沒有詳盡規劃油炸食品管理規範、疏於管理,未訂定油炸稽查管理原則,同時對地方政府的檢驗結果標準認定前後不一。監委調查後認為衛生署怠忽職守,2日對衛生署提出糾正。
今年7月速食連鎖店炸油多次遭驗不合格,引發消費者恐慌,監察委員程仁宏、楊美鈴及吳豐山調查後認為,衛生署怠忽油炸油管理,並且沒有訂定餐飲業油炸油稽查管理原則,導致地方政府衛生局無法有效稽查。
同時,衛生署疏於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將油炸油品質,列入食品衛生管理事項,且衛生署對台北縣政府檢驗結果法律效率認定標準前後不一,導致民眾無所適從。綜合以上疏失,監察院決定糾正衛生署。
監委程仁宏說:『(原音)今天我們財經委員會通過對於衛生署怠忽油炸油的管理,通過糾正案,也就是糾正衛生署在油炸油的管理,可以說毫無管理可言,讓國民長時間食用油炸油的食品,沒有安全保障。』
程仁宏說,消保會曾經於2002年4月間發動全國衛生局,對128家連鎖速食業者炸油查核,發現全數不合格,也曾經在2002年和2006年建請衛生署訂定餐飲業者使用衛生指引,顯示油炸油問題由來已久。
程仁宏認為,衛生署自2002年之後歷任的衛生署署長、食品衛生處處長,忽略油炸食品的安全問題,他要求衛生署議處相關失職人員,追究責任。
程仁宏前後針對健保案、毒火龍果、毒奶等案子多次糾正衛生署,如今因為油炸油風暴再度糾正,是否考慮彈劾衛生署長?他則無奈地表示,衛生署長更換頻繁,責任歸屬很難釐清。
資料來源:中央廣播電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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